雨夜街燈 發表於 2009-12-31 10:34:52

处决毒贩:英国的双重标准(轉貼)

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 粵恊上數位朋友對中國处死英籍毒贩表示咗自巳嘅意見,都係貶嘅多,褒<br>嘅小。今日偶尓讀一文章,轉貼在此,以饗諸君:<br><br>处决毒贩:英国的双重标准<br>北京时间12月29日上午10时30分,英国籍毒贩沙伊克在中国新疆被依法处决,他是半个世纪以来首名在中国被处决的欧洲籍犯人。英国首相布朗对此表示「震惊与失望」,并向中方提出「最强烈的谴责」。<br><br>&nbsp;&nbsp;&nbsp; ............<br>&nbsp;&nbsp;&nbsp; ............<br><br>笔者认为:毒品走私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,各国都以严刑峻法处置毒贩。沙伊克于2007年12月被捕时,身携高达4公斤、足以造成26,800人死亡的海
洛因。中国《刑法》规定: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50克海洛因或冰毒,就可以判处死刑。按中国法律处死沙伊克十次都死有余辜。沙伊克从被捕到被处死,时
间长达两年,中国毒贩可享受不到如此的厚待,早就被「从重从快」处死了,显见中国司法机关对沙伊克案还是很慎重的。笔者相信:按中国自周恩来以来的外事处
理准则,中国司法机关(尤其是地方级司法机关)没有理由刻意刁难与诬陷一个西方大国的公民。据新华社报道:英方提供给中方的资料,不足以证明沙伊克或他的
家族成员患有精神病,沙伊克本人也没有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。精神病是一种具有高度社会危害性的病症,在英国这样的西方先进国家,一个现年53岁患有精神病
的人不可能没有病历记录。如果英国拿出货真价实的沙伊克的精神病病历记录,西方媒体早就沸腾了,中国司法机关恐怕也就顺水推舟,放沙伊克一马了。退一步
说,从医学的角度来看:即使患了严重的躁郁症,或精神病人在清醒的时候,都基本不影响当事人的理智和思维。故此,中国不可能对沙伊克案网开一面,否则以后
对毒贩统统以精神病为由免死得了。没有了死刑的顾忌,可想而知毒贩们会有多猖獗,届时海洛因恐怕会跌到和太白粉一个价了。<br><br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,西方更甚于东方。中国公民在外国贩毒,外国政府从不手软;中国公民在中国贩毒50克就可被判处死刑,何以英国公民在中国贩毒高
达4公斤,英国就毫无原则地进行外交施压,要求中国对英国毒贩赦免或轻判?这不是西方人典型的双重标准又是什么?笔者觉得:西方人(尤其是英国人)骨子里
还残存着西方人的优越感、高贵感,认为他们的命更值钱,尽管沙伊克并不是纯种的盎格鲁.萨克逊人。<br><br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 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看出西方人的双重标准或曰虚伪。西方国家向来喜欢把西方式的民主法治作为普世的准则。在诸如遣返中国公民赖昌星一类的案件上与中国这个「
共产国家」打交道时,西方国家动辄以西方式民主法治的精髓--「三权分立」、司法独立作为一口拒绝中方要求的堂皇理由,以致赖昌星得以滞留加拿大长达十
年。但当涉及到自己的公民在中国犯罪时,西方国家却不时强迫中国政府干预司法,绝口不提「三权分立」、司法独立这档子事,这实在不是一个鼓励中国走西方式
民主法治道路的西方大国应做的事。<br><br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 英国和欧盟各国都已废除了死刑,为沙伊克求情的人中有废除死刑的倡导者。笔者尊重这些人的信仰,但这些人乃至沙伊克本人也应尊重仍实行死刑国家的法律。你
沙伊克畏惧死刑?那就别在仍实行死刑的国家犯法啊!在新加坡,携带15公克海洛因就可被判处死刑,而新加坡仍是英联邦的一员。如果中国政府以这条新加坡法
律质问英国政府和布朗,不知英方如何辩解、自圆其说? <br><br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&nbsp; 英国本土住有大量的穆斯林。自从阿富汗、伊拉克战争以来,英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一直很紧张。笔者认为:英国政府和英国媒体为沙伊克案大声疾呼、大作文
章,不表示他们多么尊重人权、多么高尚,反而让世人见识了他们不花本钱借势讨好国内外穆斯林的「大不列颠式的智慧」,以及他们对毒品走私的不讲原则的纵容。<br><br><strong>zhoujin<br><br><br><br><font size="2"><span style="font-weight: normal;">略有删减</span></font><br></strong><!----><!---->

adam30g 發表於 2009-12-31 12:17:15

一等洋人二等官,三等少数四等汉<br>

雨夜街燈 發表於 2009-12-31 16:10:31

原帖由 <i>adam30g</i> 於 2009-12-31 12:17 發表 <a href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amp;pid=167439&amp;ptid=20288" target="_blank"><img src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images/common/back.gif" onclick="zoom(this)" onload="attachimg(this, 'load')" alt="" border="0"></a>
一等洋人二等官,三等少数四等汉 <br><br>呢樣我都深有同感<br>

紫凤凰 發表於 2009-12-31 16:20:44

所以话中国这次做得正正是大快人心。

紫凤凰 發表於 2009-12-31 16:34:00

新华网评:不处死英国毒贩才让人震惊

<P>作者:刘紫荣</P>
<P>&nbsp;</P>
<P>一个外国人,一个发达国家的公民,触犯了中国法律,怎么办?中国的回答是,依法办理,绝不姑息。英国公民阿克毛在中国贩毒被判处死刑便是有力证明。</P>
<P>&nbsp;&nbsp;&nbsp;</P>
<P>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,在中国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法律尊严神圣不可侵犯。不管你是哪个民族,不管你是那个国家的公民,触犯了中国法律,必将公正地受到法律的惩罚。</P>
<P>&nbsp;</P>
<P>但我们注意到,英国首相布朗对处决阿克毛一事表示「最强烈谴责」,并且对屡次请求宽大处理却未被采纳感到「震惊」和「失望」。欧盟也对中国处决阿克毛表示「最强烈谴责」,并对中国没有听从欧盟及其成员国反复劝告表示「深深的遗憾」。</P>
<P>&nbsp;</P>
<P>处决阿克毛为何引来如此震荡?真的是中国不遵守「基本的人权标准」吗?肯定不是!只不过是一向十分傲慢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,无视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和尊严,总以为自己是特殊公民,总幻想着还拥有治外法权的特殊待遇,结果当然是碰壁。</P>
<P>&nbsp;</P>
<P>请问英国及欧盟,带入4030克海洛因到中国,威胁众多的家庭,这些受威胁的中国公民的人权你们可曾顾及?要知道,在中国贩卖50克海洛因就达到判处死刑的条件。中国不判处阿克毛死刑,如何向国民交待,如何震慑其它国家的毒贩,中国中国法律的尊严又何在?</P>
<P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</P>
<P>虽然,阿克毛是过去50年在中国被处死的唯一欧盟公民,但依法处决外籍公民,并非中国首开先河,这既是打击犯罪的需要,也关系到一国法律的尊严和国家的尊严。</P>
<P>&nbsp;</P>
<P>眼前的阿克毛事件,总让人想到多年前轰动世界的「麦克西事件」。在新加坡涂鸦454件物品的美国人麦克西,被新加坡法院判处4个月徒刑,外加罚款及6下鞭刑的处罚。一时间,美国的舆论界大肆声援,美国参议院也郑重其事地通过决议,克林顿通过外交途径紧急发出呼吁,企图阻止新加坡的鞭刑。但鞭刑仍然得以执行,只不过少打了两鞭。</P>
<P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</P>
<P>其结果呢?天并没有塌下来,地球依然在转动,世界越来越美好。尤其是新加坡的法律,赢得了世界的尊重。我想,阿克毛事件与「麦克西事件」一样,历经阵痛,会为中国及中国法律赢来世界的尊重。</P>
<P>&nbsp;</P>
<P>人权组织「大赦国际」宣称,中国处死阿克毛是「打了国际社会一耳光」。依我看,中国处死阿克毛是给国际社会敲响的一记法制警钟,那就是「中国是法治国家,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,中国的司法独立性不容外来干预,任何人都无权对中国司法主权说三道四」,任何人在中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。</P>
<P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</P>
<P>阿克毛不是触犯中国法律获死刑的第一个外国公民,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外国公民。在中国触犯法律的外国公民,将面对法律一视同仁的公正判决,这就是处死英国毒贩给世人的警示。</P>

Ψ丹尼王子 發表於 2009-12-31 18:45:01

<P>原帖由 <I>紫凤凰</I> 於 2009-12-31 16:20 發表 <A href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amp;pid=167468&amp;ptid=20288" target=_blank><IMG onclick=zoom(this) alt="" src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images/common/back.gif" onload="attachimg(this, 'load')" border=0></A> 所以话中国这次做得正正是大快人心。 </P>
<P>&nbsp;</P>
<P><FONT color=red>可惜中国波波被重判11卻又大失番民心呢!!!<IMG alt="" src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images/smilies/default/sweat.gif" border=0 smilieid="10"> <IMG alt="" src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images/smilies/default/mad.gif" border=0 smilieid="11"></FONT> </P>

紫凤凰 發表於 2009-12-31 22:23:45

<P>重判他是很正常的,因为他有前科。所以他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的。</P>

雨夜街燈 發表於 2009-12-31 23:43:36

原帖由 <i>Ψ丹尼王子</i> 於 2009-12-31 18:45 發表 <a href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amp;pid=167484&amp;ptid=20288" target="_blank"><img src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images/common/back.gif" onclick="zoom(this)" onload="attachimg(this, 'load')" alt="" border="0"></a>

&nbsp;
可惜中国波波被重判11卻又大失番民心呢!!!   <br><br><br>有香港時事評論員話如果唔係眾多外力介入,波仔未必重判噉話。<br>

紫凤凰 發表於 2010-1-1 10:12:55

<P>原帖由 <I>雨夜街燈</I> 於 2009-12-31 23:43 發表 <A href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amp;pid=167504&amp;ptid=20288" target=_blank><IMG onclick=zoom(this) alt="" src="http://bbs.cantonese.asia/images/common/back.gif" onload="attachimg(this, 'load')" border=0></A> 有香港時事評論員話如果唔係眾多外力介入,波仔未必重判噉話。 </P>
<P>另一个重要原因。</P>
頁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处决毒贩:英国的双重标准(轉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