喺廣東話中,「走」字有「小跑,急急腳行」嘅意思。而「行」字,則係以普通步速移動。所以有「未學行,先學走」同埋「雞噉腳噉走」嘅講法。 但而家,好多被北方話感染嘅人,都會變咗講「你向前走幾分鐘就到」、「你走過嚟啦」…… 又或者,想講一個人暫時離開位置,我哋以前都會講「佢啱啱行開咗」。但好可惜,呢幾年更多嘅係聽到:「佢走開咗」。 唔該「走」嘅時候「走」咗,噉該「走」嘅時候呢?「跑」晒。我哋睇下古時呢兩個字嘅用法: 走——會意。金文字形象擺動兩臂跑步的人形,下部象人腳,合起來表示人在跑。本義為跑。 跑——形聲。從足。包聲。本義:獸用足刨地。 再睇呢篇古文:「居十日,扁鵲望桓侯而還走。」 唔知各位對呢三個字有冇重新認識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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